欢迎您光临,今天是
回报股东,回报员工,回报社会。
快速通道
公司简介
公司沿革
架构
走进广泰
总经理寄语
员工感言
代理公司的优势
诚信待人,稳健经营,创新发展,追求卓越。
公司未为员工投保 发生意外家属获赔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
保险 公司员工意外死亡引起的索赔案。
  章某从 2005 年开始任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后担任助理分区经理职务。该保险公司规定,公司为员工提供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对职级为助理分区经理的,意外伤残及身故保额为 10 万元。 2006 1 9 日,保险公司为章某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自 2005 7 1 日至 2006 6 30 日。但合同没有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
   2006 8 月,章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于 2006 9 2 日再次为员工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自 2006 7 1 日至 2007 6 30 日,与上一份团体意外伤害险衔接,但被保险人的名单中没有了章某的名字。
  之后,章某的父母向台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保险公司给予相关利益,但未获受理。于是,章某的父母向椒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保险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新一轮的团体保险中,被告单方面将章某排除在被保险人之外,导致原告在章某死亡后不能按保险合同取得 10 万元的保险金,对此,被告应予以赔偿。因保险合同未指定保险受益人,故该债权依法由两原告继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两原告 10 万元,并返还保险抵押金 500 元。
始终坚持人才战略,以人本文化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创新经营不断创造自我,保稳健的行业领军地位。
中国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8号2号楼招商银行大厦7003室  电话:0371-65388165  邮编:450008
版权所有:河南广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7  GuangTai Capital Life Insuran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