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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家欢保险卡
保险责任
Ø
意外身故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Ø
意外残疾: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条款定义的残疾程度,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与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相乘的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Ø
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将按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在扣除
100元的免赔额后的
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Ø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若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额与住院日数相乘的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日数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四日开始计算,即每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日数等于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日数减三日,保险期间内主被保险人及配偶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日数以
180日为限。
Ø
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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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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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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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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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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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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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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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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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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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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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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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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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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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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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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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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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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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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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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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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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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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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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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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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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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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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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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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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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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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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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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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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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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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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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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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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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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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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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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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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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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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100元
大写:壹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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